为满足医疗用血,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促进行风建设,我中心实行社会服务承诺,内容如下:
1.严格执行《医务人员道德规范》和规范化服务标准,热情为无偿献血者和用血单位服务,做到态度和蔼,耐心周到,一视同仁,杜绝生、硬、顶、推等不文明行为出现,禁用忌语和不礼貌举止。
2.满足临床用血需求,急救用血优先供应,出现偏型及时调整。
3.中心储血室实行24小时值班,值班电话做到畅通无阻(电话:82638141 82642871),血液部实施献血者慰问、检验结果回告制度,并对献血和用血等政策进行电话咨询。
4.血液质量保证达到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。
5.为了保证无偿献血者的安全,做到采血前体检,采血中医生监护,采血后及时巡视。
6.严格实行挂牌服务,职工佩戴胸卡上岗服务。
7.设立群众意见箱,设立投诉电话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和中心领导接待日制度,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建档率100%。
8.保证服务质量,患者综合满意率达98%以上。
血液中心将对上述承诺予以有效的监督,如您对我们的服务工作不满意,可到血液中心投诉,我们予以及时处理和答复。电话:82653511;dlbcbgs@sina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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